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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8年,西峰团区委着重加强四方面工作,推进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。 1、加强舆论宣传导向,营造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良好氛围。组织成立法制报告团,以《未成年人保护法》和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》为主要内容,深入到城乡中小学校巡回宣讲,广泛开展思想道德和法律法规的学习教育活动;大力开展留守未成年人关爱行动,建立留守未成年人档案库,通过丰富他们的精神文化生活、培养他们的兴趣爱好,使他们享受到平等的社会生活权力。 2、深化重点项目和活动,把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。深入实施“为了明天—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程”和“青少年法制建设计划”,加强对未成年人保护与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统筹协调,联合有关单位深入开展专项整治活动,净化青少年成长环境;针对社会普遍关注的青少年维权热点问题,组织优秀“青少年维权岗”开展集中维权与经常性维权相结合的维权行动,切实维护好广大青少年的合法权益,畅通青少年诉求表达渠道,反映青少年的呼声和诉求。 3、巩固基层基础工作,筑牢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前沿阵地。着力构建家庭、学校、社会三位一体教育网络,开展未成年人“四无”社区创建活动和“青少年远离毒品行动”,对城乡闲散未成年人、留守未成年人、流浪未成年人、务工青年、网瘾未成年人等特殊未成年人群体,开展法制宣传、心理矫治、扶助就业、犯罪预防等系列服务活动,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。 4、强化组织建设,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提供坚实保障。成立西峰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,建立健全区、乡镇(街办)、村组(社区)三级基层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网络;适时开展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执法检查、个案监督和工作考核,并结合考核结果,对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进行评选表彰,树立先进典型,宣传先进事迹,稳步推进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水平。 |